关于举办2021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电视旅游歌曲大赛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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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主旨
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唱响主旋律,讴歌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,反映新时代祖国各地的新风貌、新变化,拟举办“2021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电视旅游歌曲大赛”。旨在搭建一个高端平台来展示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及优美的旅游环境,使旅游经济更加艺术化、人性化、具象化。通过电视推广,进一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,寻找旅游文化符号,提升各地旅游业的整体形象,让美景风物伴随着优美动听的歌声,走进千家万户。
指导单位
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
主办单位
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
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
江西省电影家电视艺术家协会
安徽省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
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
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
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青岛市广播电视台
承办单位
青岛西海岸发展(集团)有限公司
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协办单位
青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
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
时间
2021年11月-12月中旬
地点
青岛
推选范围
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
活动内容
1、活动安排:
⑴报名:
本次活动的电视歌曲推选(电视MV)由各省、市、自治区、自行推荐作品进行报送,由组委会统一发放表格进行报名,组委会接受U盘报送。
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可报送推选作品(电视MV)1—3部,电视歌曲报送均以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电视艺术家协会统一集中报送,各地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。
选送作品须是2018年1月1日后创作并在各地方广播电视台及卫视播出过的作品。
⑵初评:
各地选送作品由省、市、自治区电视艺术家协会进行初评,初评完成后统一报送至组委会进入复评。
⑶复评:
2021年12月中旬,由评委会对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报送初评的歌曲进行集中复评,共选出18首歌曲进入终评。
⑷终评:
2021年12月中旬,由组委会指定的评委会对18首歌曲进行终评,确定奖项。
⑸表彰典礼(2021年12月中旬,另行通知)
2、报送要求:
⑴参报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,无色情、暴力、血腥等不良内容;
⑵电视歌曲报送作品必须是电视MV形式,要体现各地旅游文化风情,拍摄手段丰富、制作精良。
3、参报作品报名方式:
⑴登陆邮箱lvyougequ2021@163.com(密码:lvyou-2021)下载报名表。
⑵打印填写(禁止手写),报名表需打印十份(电视歌曲报送需加盖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电视艺术家协会公章),连同作品U盘统一寄送。(U盘视频保证可以在电脑中正常播出,如评选过程中未能达到播出要求,将其直接淘汰。)
⑶报送内容:含报名表、电视歌曲视频(电视MV),歌词文字稿、歌谱(五线谱或简谱均可)。
4、版权归属:
本次活动主办和承办方享有所有获得表彰作品的媒体播映权,如有需要,优先与主创单位和主创人员协商改编事宜。
奖项设置
1、作品奖
⑴最佳作品奖3件,颁发奖杯和证书
⑵优秀作品奖6件,颁发奖杯和证书
⑶好作品奖9件,颁发奖杯和证书
⑷提名作品奖20件,颁发奖杯和证书
⑸最具人气奖1件,颁发奖杯和证书
2、单项奖
大赛设置最佳导演、最佳摄影、最佳作词、最佳作曲、最佳男、女歌手、最佳剪辑、最佳制片、最佳创意等单项奖各1名,颁发奖杯和证书
评选办法
1、原则及标准: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策划立意新颖、拍摄制作水平高;有较强情感表达和艺术表现力;歌曲主题思想、歌曲感染力、歌词创作等方面紧跟时代主题、展现新时代风貌、有较强的文学艺术性;作曲有较强的音乐性和地域特色,旋律抒情、便于传唱。
2、评委组成:
复评由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委派的专家组成;终评由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等人员担任评委。
组织机构
大赛设组织委员会,组织委员会负责指导推选活动。组织委员会下设:推选委员会(负责作品奖项的评定)、评奖办公室(负责参选作品接收等会务工作)。
本届推选活动的解释权属本届组织委员会。本次活动拟于2021年12月在青岛进行推选。
报送作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刘雅雯 苏晓慧
联系电话:0532—85702638 13515427037 15066822117
报送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9号二十二世纪广电产业园3楼(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)收
邮 编:266071